因此,從今年2月份開始,一直到今年6月份,4個月以來,我幾乎每個周末都走在鄉親的小路上。 前前後後,相親也有大概十幾個人了吧。 父親給我的要求是,不要太挑剔,不要管對方高矮胖瘦。
只要人的性格差不多,能處的來,就可以考慮結婚了。 大概在6月份,我遇到了一個合適的對象,雙方都對對方滿意。 原來我的想法是,兩人處對象半年吧,先看看合不合適,等明年再結婚吧。
然而我們能等,雙方的父母卻等不了了,我的父親見我們倆能處,很快就要求雙方父母見面,最好是今年10月份便結婚。 然而,訂婚之前卻出了個小插曲,女友父母關於彩禮一事,咬定就要21萬。
可一下拿出21萬,對於大部分農村人是比較困難的,甚至你讓很多人家一次性拿出5萬存款,都不是一筆小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