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老公和我合計一起出來創業,因為老公打工多年,他覺得打工永無出頭之日,唯有創業才能有翻身的機會,我也認同老公的這個觀點,於是我們拿出來幾乎所有的積蓄,開了一家服裝加工廠,規模不大。
但好歹有了自己的事業。 剛開廠的時候,我們找親戚借了許多錢,頭幾年我們掙的錢都買了設備和還債去了。直到第五年,我們才真正盈利。
那個時候老公把我爸安排在廠里當保安,一個月3000齣頭,這個收入也挺不錯的。 正當我們憧憬著美好的未來,可意外發生了,有個員工在幹活的時候不小心出了意外。
工人家屬要賠償80萬,可我們當時哪有這麼多錢,最後東湊西湊只湊了20萬。 那個時候趕上快過年,工人們催著我們發工資回家過年。
當時小姑子年薪30萬,卻對我們的事情視而不見,在我們決賣工廠之際,我閨蜜打來電話,她給我們送了及時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