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老漢的老伴在三年前去世了,他一個人生活很孤獨,在老伴去世的第二年,劉老漢就又找了一個老伴。
兒子劉年生氣地說:我媽去世才兩年,你就要再婚,你對得起我媽嗎?
按照農村的風俗,妻子死後三年滿孝,老公才能再婚。
因此,老伴去世三年以後,劉老漢又找了一個五十多歲的婦女。
這個女人就是李玉蘭,她來自農村,和老公離婚了。
她認為劉老漢有退休工資有房子,嫁給劉老漢有依靠。
兒媳婦楊朝英得知劉老漢找了一個五十多歲的婦女,對老公劉年說:那個女人說不定還有生育能力。
當心你老爸再給你生個弟弟,分你財產是小事,你老爸已經七十多歲了,當心他還讓你養活小弟弟哩!
劉年生氣地說:如果我直接去和我老爸吵架,人們會說我這個兒子不孝順。
你是兒媳婦,沒有這些顧忌,你去吵鬧,主要是把他的房產證搞到手,如果實在不行了我再出面!
於是,楊朝英聽老公劉年的,到了公公劉老漢的門前吵鬧。
劉老漢說:你是兒媳婦,我不和你一般見識,我找我兒子來說話!
劉老漢不搭理楊朝英,給兒子劉年打電話,一會兒,劉年趕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