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中有一個概念,叫做「內歸因偏向」。
在一段關係結束後,人們往往會將原因更多地歸結於自身內部因素,如自己的性格、行為等,而忽視了外部因素以及關係的複雜性。
例如,在親密關係中,雙方的價值觀、家庭背景、社會環境等外部因素都會對關係產生影響。
根據社會心理學家海德的歸因理論,人們傾向於對他人的行為作出內部歸因,但實際上,關係的結束往往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當一個人不斷反思自己在感情中的不足時,其實是陷入了一種不合理的自我苛責的心理陷阱。
一旦踏入這個陷阱後,就會在一定程度上弱化自己其他方面的角色和價值。
簡單的說,枉自的人,總會陷入到一種是我失去了他的心裡暗示中。
而你越是枉自,你就越會覺得遺憾不甘,甚至,還會不去計較對方對你造成了任何傷害,仍舊想要回到對方的身邊。
就像粉絲一樣,明明是對方違背了忠誠的原則,可因為枉自,就開始在自己身上找原因。
於是,在這種自我暗示下,遺留下了更多的是對自己的不滿,這種不滿會不斷侵蝕自己的自信,並且還會越發地放不下這段已經腐敗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