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嫁前,父親曾憂心忡忡地告訴我,說這四十萬陪嫁是給我們兩個人用的,其實說白了也只是給我一個人用,不到萬不得已,別輕易地動這些錢。
而且父親還小心翼翼地告訴我,這麼多的陪嫁,其實都是婆婆要求的,她的意思是必須得有陪嫁,誰拿著都無所謂。
父親捉摸不透婆婆的心思,但他斷定這不是個省油的燈。
我深以為然,當初剛去婆婆家裡,我就被她搞了個下馬威,她一邊笑著,一邊拉著我去洗碗,我們倆像拉家常一樣,一邊做著家務一邊聊天,當時我就不太開心,現在想想也確實有問題。
但不管怎麼說,婚都結了,這事情也該告一段落了。
新婚第二天,丈夫給我拿出了一張卡,說是他背著家裡存的錢,大概有小十萬,這些錢都交給我保管,我想怎麼花就怎麼花,只是得告訴他一聲。
丈夫的話讓我十分感動,我也把自己的陪嫁卡掏了出來,告訴了他密碼,並且說好,這只是我們倆的錢,也是我們倆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