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塊?
張蘭,你在說什麼胡話?
我明明給了你200塊......」 婆婆突然停住了。
「哦~」,我故意拉長了音調,「原來是200塊啊,那剛剛是誰告訴親戚們自己準備了五六百塊錢的菜,要不是嫌飯店太吵,說話不方便,就出去吃了。
」 婆婆的臉一會兒白一會兒紅的,不再說話了。
事實上,在做飯的時候,我聽到婆婆跟親戚們吹噓自己特意花了五六百塊錢買了一大堆大魚大肉,準備給大家招待。
聽著婆婆的話,看著一堆不新鮮的蔬菜,我和弟媳都忍不住笑了。
今天親戚們來了好幾家,再加上我們家裡七口,總共有二十口人。
婆婆只給了我200塊錢去買菜,但想想那新鮮的大肉都要二三十塊一斤,光是買四斤肉都得百十塊錢。
更別提再買點雞鴨魚之類的了,200塊錢怎麼夠呢?
婆婆明顯是打算讓我自掏腰包去買菜。
在以前,也許我會連這200塊錢都不會要,自己掏錢多買點大魚大肉和新鮮的蔬菜來招待親戚們。
然而,經歷了這麼多事情,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如果別人真心對待我,我多付出一些並不是什麼大問題;但如果別人對我心存芥蒂,我何必再去充當那個傻子呢?
即使我付出了,也不會有人真正看到我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