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過分「參與」生活
《友誼的進程》一書中,有一個很有趣的觀點:
「友情」是一種自發性的人際關係,通常表現出親密和扶助,雙方彼此欣賞,並企求對方的陪伴。
發現沒有,這個對於「友情」的界定,一定程度上也適用於愛情。
因為友情和愛情在某些角度真的太像了!
不管是友情還是愛情中,兩個人都是心甘情願建立聯結的,都會渴望對方的陪伴,都會對這段關係存在占有欲。
那麼,如何區分「友情」和「愛情」呢?
只用看一個字:度。
你和一個人是朋友,你送禮物可以送適合對方用的電腦椅,可以送充滿儀式感的香薰,但你不該送玫瑰。
同樣的道理,你和一個人是朋友,你可以早上發消息,中午發消息,晚上發消息,但你不該天天都發消息。
有些事做在正常範圍內,就是友誼,一旦超過這個範圍,就不再只是友誼。
好比:介意。
朋友之間可以介意對方爽約,可以介意對方很久沒回消息,但你如果介意對方談戀愛,介意對方有其他異性朋友,過了度的在乎,說明友情已經變質。
好的知己,應該是希望對方變得更好的。
他們可能會在知己遇到錯的人時進行勸說,但永遠不會過分參與對方的生活,不會要求對方秒回消息,也不會要求對方不能和其他異性相處。
當彼此有自由呼吸的天地,友情才能夠健康成長,相反的是,當自由被剝奪,愛情便油然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