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樣一算,我只剩1萬多塊元,還要繳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手機費,剩下8千多塊錢,我和傭人的生活費肯定不夠了,打給兒子,想讓兒子補貼我一點,兒子說:「我賺這些錢也剛好夠花,哪有錢給你呀?」兒子是指望不上了,想僱傭人錢又不夠,我是真是後悔了,我想起了老馬,老馬可比僱傭人強多了。
我趕緊去找李大媽,讓李大媽去和老馬說說,我想回去和他一起過了。讓我出1萬2生活費,我也認可了,李大媽說:「帳算明白了,出1萬2生活費不覺得虧了?不過我聽說,最近有人給老馬介紹了一個比你年輕的,也是企業退休的,退休金和老馬差不多,也是1萬2,可是人家這個女的,兒子特別有錢,不需要老媽的錢,覺得兩個人的條件相當,兩個人已經見了面,可能有一起過日子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