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年喪偶,偶遇淑蘭。
我原配老伴在我42歲那年突發疾病走了,兒子正在讀高中。
中年喪偶,對於我這個生活需要別人照顧的男人來說,就是一場災難。
好在我通過努力學習,掌握了生活小技巧,懂了很多生活小常識。
兒子讀大學那年,我在社區遇到淑蘭,她詢問社區小超市在哪裡。
幾次偶遇,我們算是見面有笑臉的熟人,知道她是在社區租房居住。
相處一年,我和淑蘭想領證再婚,我兒子沒意見,淑蘭提出三點要求:
一是我們婚後實行AA生活,這樣讓我兒子和家人放心,淑蘭不是為我的房子和錢;
二是再婚後,我每月多付出5000塊錢給淑蘭,算是給她未來一個保障,也算是零花錢;
三是我們各自子女的婚嫁不能強求對方付出,尤其帶娃和贍養老人這方面,情出自願才行。
我覺得一個不要求男人房產加名,薪水全交的女人,一定是個獨立自強的人。
事實也是如此,淑蘭不僅有自己的本職工作,還有自己的副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