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引導孩子用更合理的方式去發洩情緒。
比如:「如果你還是很生氣,你可以試試去打枕頭、撕報紙,或者找個沒人的地方大喊幾聲『我很生氣』,這樣你就會覺得好多了,媽媽生氣時也經常用這個辦法」。
同時,最好能把這些可供發洩的材料遞到孩子手裡,甚至不妨做一些示範,總之,發洩的基本原則是「不傷身不傷財」(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的「身」和「財」);
4、等孩子情緒平息後,告訴他為什麼不能滿足他的要求。
比如:「因為家裡已經有3個類似的玩具了,所以這次不能給你買。但爸爸依然愛你」。
一定要認真耐心地告訴孩子具體的理由,不能不回應不處理,否則孩子還是會心存不滿甚至留下心結。
5、教會孩子用語言來表達需求和感受。
比如:「媽媽,我很喜歡這個玩具,你不給我買,我真的很生氣!」 。
告訴孩子發脾氣哭鬧並不能產生任何作用和效果,而好好說話、合理談判、講出自己的想法和理由卻能得到更多的回應與幫助。
總之,能滿足的需求可以儘量滿足,不能滿足的一定要堅持原則,比如不合理的甚至危險的要求決不能答應。有的家長經不住孩子哭鬧就隨意滿足,這就相當於變相對孩子的行為給予獎勵。久而久之,孩子就會把哭鬧當成要挾與控制大人的手段。
需要注意的是,對於那些情緒比較劇烈、個性特別執拗的孩子,上面5個步驟中的前4個步驟通常可能需要循環重復幾次甚至更多次,需要足夠的時間,孩子才能逐步平靜下來。這個時候就像一場艱苦的拉鋸戰,考驗的是家長的耐心與對孩子的信心,絕對不能半途而廢。
請相信,每個孩子都能管好自己,每個孩子都有潛在的自制能力,只不過有的孩子需要更多一點時間。這種能力,需要父母用「最深的愛、最溫暖的接納、最溫柔的堅持」才能逐步喚醒。
慢慢地,孩子就會明白家長的底線,學會遵守規則並放棄這種發脾氣哭鬧的方式。